(资料图)
据市场监管总局6月19日消息,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规章的实施衔接工作,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包装浪费,现针对净含量小于1g的商品,在原实施日期基础上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前生产或者进口的商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Copyright @ 2015-2022 时代晚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浙ICP备2022016517号-21 联系邮箱: 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