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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购房补贴办公室留存复印件的,应经购房补贴办公室工作人员比对后,由购房补贴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原件相符章。
3、应当如实、准确填写购房补贴办公室制定的《购房补贴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在购房补贴申请书上签字并摁留指纹;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购房补贴的,代理人应在购房补贴申请书上签字。
4、申请购房补贴的,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购房补贴办公室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书面告知。
5、管理和保存购房补贴资料。由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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